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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满华:美国加密货币政策转向 香港迎来发展良机

美国传来的一则关于加密货币是否证券的法庭消息,成为全球加密货币行业,茶余饭后热烈讨论的话题。

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主席Gary Gensler早前明言加密货币企业,必须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,故无必要专门为加密货币公司设立新法律。他表示比特币以外的一切加密货币都是证券(Everything other than Bitcoin is a security) , Gensler的声明反映了SEC长期以来的观点:许多加密货币和加密资产是美国法律规定的证券。

SEC对证券的定义很宽泛,它包括任何个人将资金投资于共同企业的投资合同,期望仅从他人的努力中获得利润(any investment contract in which an individual invests money in a common enterprise with the expectation of profits solely from the efforts of others)。换句话说,如果一项资产作为投资出售,并期望在他人努力的基础上获得利润,那幺它很可能被视为一种证券。Gensler认为,一般来说,大多数投资人购买或出售加密代币,是因为他们期望从企业里的他人努力成果中获得利润,即利益的产生源自发行方或第三方的努力,而非投资方的行为,这就是典型的证券。这意味着,在美国,所有加密货币相关的交易、投资咨询、资产管理和交易平台等,都会跌进美国证监会的监管体系内。

表面上,这是Gensler的个人意见;事实上,这代表美国证监会以及美国政府的官方取态。这种取态体现在一连串的监管行动,包括去年八月,美国财政部将混合加密货币平台Tornado Cash列入制裁名单,今年三月,SEC又向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旗下的抵押服务Coinbase Earn和钱包服务Coinbase Wallet发出警告。紧接其后,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Binance及其创办人赵长鹏,遭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(CFTC)提告涉嫌违反衍生工具交易规例。如斯定义对美国加密货币行业而言,是生死攸关,把相关事情诉之法庭,就变得情理之中。

4月24日,Coinbase向费城的一家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了诉讼,希望借助法院力量,要求SEC对Coinbase提出的一份请愿书做出回应。该请愿书要求SEC制定更明确的加密货币监管指南,然而,SEC对此却至今没有响应。Coinbase表示,SEC的反应既不合理也不合法。

这封请愿书要追溯到2022年7月,当时Coinbase向SEC提交了这份请愿书,要求其制定相应的加密货币法规,并解释美国现行的证券法如何运用于加密货币。Coinbase还请求SEC就有关事项进行正式的通知和评论程序,让公众参与到其中。

然而,Coinbase的诉讼书显示,SEC拒绝响应Coinbase的规则制定请愿书。Coinbase首席法务官Paul Grewal在一篇随附的博客中写道,Coinbase并没有要求法院告诉SEC应当如何响应,「只是要求法院命令证监会做出回应」,Coinbase认为这是SEC的法律义务。

Coinbase在诉讼书中表示,包括现任SEC委员在内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,SEC现有的注册和披露要求与加密货币不兼容,并且加密货币与证券法所针对的股票、债券和投资合同有着根本的不同。因此,SEC至少应该阐明如何将现有法规中「不恰当」的要求,运用于加密货币当中,但SEC拒绝且始终没有这样做。

比起被拒绝响应,Coinbase目前似乎面临着更糟糕的情形。SEC表示,打算对Coinbase上市的「未注册证券」启动执法程序,而且将对Coinbase上市的部分加密资产、质押服务Coinbase Earn、Coinbase Prime和Coinbase Wallet等采取法律行动。作为响应,Coinbase于今年三月向SEC提交了另一份请愿书,要求SEC更明确地说明其对Coinbase提供的「质押服务 Staking」的看法。

相关诉讼相信会继续发酵,亦将会持续数月,这给香港发展含虚拟货币在内的虚拟资产提供了绝佳良机。至此,香港发展虚拟资产已具备天时、地利和人和等所有成功要素,水到渠成是自然而然的事情。

香港证监会对虚拟资产的定义清晰,绝大部分是商品而非证券。目前,市场最为期待的是香港证监会即将公布的市场咨询结果:证监会如何允许散户参与虚拟资产交易?如何监管平台运营者?如何平衡行业发展和投资者保护的需求?我们拭目以待。


日期:2023年5月6日

来源:香港经济日报

栏名:神州华评

撰文:尹满华 国际文交所董事局主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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